股权分置改革完成后,公司的股权结构发生了怎样的变化,这样的变化会给公司带来怎样的影响?
2006-11-01 作者: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实施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通知》(上证上字[2005]101号),公司于2005年8月15日实施了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总股本由785,600万股变为818,673.76万股,所有股份均为流通股,其中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为547,193.5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6.84%;无限售条件的股份数为271,480.2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3.16%。 股权分置改革完成后,原流通股东持股比例由改革前的29.61%提高到33.16%,股权结构更为简单,全体股东的利益基础更为一致,有利于企业的长远发展,公司治理结构得到优化,公司质量得到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