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关于确定2025-2027年国家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示范创建对象的通知》,长江电力成功入选“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创建对象”。
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创建工作,是国家知识产权局围绕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目标,面向创新能力突出、知识产权管理规范、成果转化成效显著企业开展的重要示范引领工程。入选企业不仅是所在行业的创新标杆,更肩负着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知识产权管理经验的重要使命。

公司首个数据知识产权登记证书
近年来,长江电力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指示论述,贯彻落实《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相关决策部署,全面加强知识产权工作全局性谋划、战略性布局和整体性推进,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实现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全链条工作能力与管理水平显著提升,有效促进科技和产业相互赋能、一体发展。自2021年起,公司累计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3项,省部级科学技术奖30余项,行业科学技术奖50余项。拥有专利4900余项,软件著作权940余项。累计主参编发布国际、国家、行业标准160余部。 此次成功入选,是对公司过往扎实工作与创新实践成果的充分肯定。

长江三峡枢纽工程荣获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特等奖
未来,长江电力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以示范创建工作为契机,进一步提升公司知识产权创造质量、运用效益、保护效果、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切实发挥在清洁能源领域的示范引领作用,为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