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要修改《投资、担保、借贷规则》,修改的内容是什么?
2007-07-09 作者:
随着新《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发布实施,公司外部政策和市场环境发生较大变化,根据经营发展实际情况,公司对《投资、担保、借贷管理制度》做了相应修改。主要修改之处如下: (1)根据国家和监管部门法律法规适当调整部分条文。 (2)新增董事长投资及其处置权限。资本市场股份全流通环境下,企业股权与流通股票较难区分,为把握市场时机,及时决策,公司将风险较大的外汇、期货等除外的金融产品和非金融产品投资权限合并,分别授予董事会、董事长、总经理不同的投资及其处置权限。 (3)借贷制度区分了短期与中长期借贷行为。 随着公司资产规模的不断扩大,原来的借贷决策权限已不能满足公司短期融资业务需求,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短期债务融资的空间,降低了借贷行为的可操作性。为更加灵活地调度资金,降低融资成本,新的借贷制度区分了短期与中长期借贷行为,并适当调整董事会和新增董事长的短期借贷决策权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