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为什么要2006年底之前转让部分建行股份?转让时机是如何确定的?转让是为了提高今年的业绩吗?
2007-07-09 作者:
公司年底前转让部分建行股份的原因主要包括: 1、考虑公司本年度经营发展需要; 2、经与有关研究机构交流,对于金融股未来股价表现存在较大分歧; 3、建行股份于2005年10月27日上市时,公司曾经向建行及其主承销商中金公司、摩根士丹利添惠(亚洲)做出如下承诺:自建行发行的股份首次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公开挂牌交易之日起22个月内(“锁定期”到2007年8月28日),未经以上三方书面同意,本公司将不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出售、要约出售、质押、出借、授予任何期权、转让或者处置本公司目前持有或在锁定期内将持有的任何建行股份、权益或经济利益(包括但不限于受让、股份拆细、派送红股等方式增持的股份)。上述承诺不适用于本公司向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转让股份的情况。 4、考虑公司年末可能存在的资本运作中的资金需求,以及归还30亿元短期融资券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