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三峡电能消纳和电价均由国家政府部门指定或分配,这种指定分配是否意味着公司电能销售没有风险?政府部门分配三峡电能的政策的有效期有多长,有效期结束后三峡电能如何销售?
2007-05-18 作者:

目前三峡电价与所有发电企业电价一样均由政府管制,但政府摒弃了现行成本加成的定价方法,为三峡量身定做了以受电省市平均上网电价确定三峡电价的定价机制。同时,考虑到三峡电站电能将在华中、华东和广东等十个受电省市跨区消纳的实际情况,国家还以由受电省市共同参与研究确定消纳方案的方式科学地解决了地区资源的优化配置问题,这是在电力体制改革过渡时期的创新实践。 2003年三峡电站投产发电以来,受电省市争相踊跃消纳三峡电能的实践证明,以受电省市平均上网电价确定三峡电价的定价机制有效地解决与市场价格的衔接问题,以受电省市共同参与研究、充分博弈的工作机制形成的三峡电能消纳方案是符合市场需求的。三峡电已经成为受电省市不可缺少的外来电源,公司与购电方都愿意以签订长期合同的方式实现双方的长期合作。国家批准的三峡电能消纳方案涵盖三峡工程建设的围堰发电期、初期运行期和正常运行期,以此为基础,我们仍将按照互惠互利的原则以谋求与购电方的长期合作为取向开展三峡电能消纳的市场营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