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一个为民务实清廉的好党员
时间:2013年09月16日 来源:新闻中心

        2012年11月,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指出:围绕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在全党深入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提高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能力。
        习近平总书记用“三个必然要求”高度概括了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大意义,即“是实现党的十八大确定的奋斗目标的必然要求,是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和执政地位的必然要求,是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的必然要求”。“三个必然要求”精辟地阐明了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
        根据中央、集团党组和公司党委的要求,此次教育实践活动以“为民、务实、清廉” 为主要内容,聚焦作风建设,集中解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突出问题,达到“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
        通过此次学习,作为一名17年党龄的党员,我更加深刻地体会到:
        群众路线是党的生命线和根本工作路线,是我们党不断从胜利走向胜利的重要法宝。人民群众是我们党的力量源泉和胜利之本,失去了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党的一切工作就无从谈起。我们要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新局面,必须靠党带领广大人民群众共同奋斗才能取得胜利。
        “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充分反映了党中央对新历史条件下党建的高度重视和清醒认识,有着强烈的现实针对性。通过认真的学习思考,我进一步认识到要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其中关键的一条就是党员领导干部要具备优良的作风,全力践行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切实把为民、务实、清廉落实到具体行动中。 但是,随着经济社会发展、物质财富的丰富和执政环境的优化,现在社会上也存在着一些不好的现象,不关心群众,对群众反映的问题漠不关心、久拖不办,从感情上伤害了群众,特别是发生在一些干部身上的腐败案件引起了群众的反感。虽然,这些现象仅存于党内少数成员身上,但这些行为,损害了党的形象,玷污了党的纯洁,伤害了人民的感情,降低了人民对党的信任度。党中央看到了问题的所在,及时启动自我教育、自我净化、自我校正程序,果断部署在全党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十分及时、相当关键,体现了党中央的政治眼光、群众情怀、忧患意识。
        结合这次学习,我对自己的总要求是:兢兢业业、任劳任怨地做好部门的管理工作、以艰苦扎实的作风真抓实干、把一部的业务经营地更为出色、事事处处考虑和解决好职工群众的关注问题、当好群众的贴心人,牢固树立党的群众观点。在务实方面,要坚持勤奋工作、埋头苦干,扎扎实实地做好各项工作,真干而不是假干,实干而不是虚干,尽心尽力干出成绩来。 在清廉方面,要坚持严于律己、廉洁奉公,时刻把党和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严格遵守党纪国法,坚持高尚的精神追求,永葆共产党人的浩然正气。(作者:投资业务一部主任、二支部书记    姚飞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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