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峡坝区水域实行断航管制
本报讯(记者 彭宗卫 通讯员 吴月君)4月7日,记者从长江三峡通航管理局获悉:根据三峡工程建设总体安排,4月10日至6月15日的67天时间里,三峡坝区32公里长江水域将实行断航管制。
此次实行断航管制的水域是左岸野猫石(长江上游航道里程63.7千米)与右岸老鼠洞(长江上游航道里程63.8千米)联线,至左岸莲沱(长江上游航道里程31.5千米)与右岸南沱(长江上游航道里程31.2千米)联线之间的水域,共计32公里江段。
另悉,从4月4日8时起,长江三峡通航管理局停止受理船舶通过临时船闸的中转登记。对进行翻坝转运的客船、汽车滚装船、集装箱运输船,以及少量的农用物资和部分鲜活货物的船舶办理出港签证时,下行只办理目的地为茅坪港的船舶签证,上行只办理目的地为三峡大坝以下港口的船舶出港签证。6月1日零时至6月2日8时,三峡大坝至巴东段长江水域,除进行翻坝转运的客船、汽车滚装船、集装箱运输船以及少量的农用物资和部分鲜活货物的船舶外,禁止其他船舶航行。
三峡通航局同时要求,在断航管制期内,有关航运及船舶单位一定要做好治安保卫和防火安全工作。
发布日期:2003年04月11日